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辞任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辞任董监高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18日收到董事陆宇先生递交的辞任报告,自2025年7月18日起辞任生效。上述辞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二)辞任原因
个人原因
二、上述人员的辞任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本次辞任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
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陆宇先生辞去董事职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陆宇先生的辞任报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