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查询获悉,因公司借款纠纷涉及诉讼案件的原因,子公司江苏阳光新桥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桥热电”)存在股权被冻结的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冻结基本情况
因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与被执行人本公司等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未履行完毕(2024)苏0281民初7529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江阴市人民法院执行如下:
1、冻结被执行人本公司持有的新桥热电100%的股权。
2、冻结期限为三年,自2025年4月18日起至2028年4月17日止。
二、风险提示
公司管理层始终与申请执行人、江阴市人民法院等相关方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保持沟通协调,并在尽力维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保护公司股东权益。但新桥热电股权冻结事项后续可能导致该股权等相关资产被司法处置等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诉讼进展及股权冻结事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公司信息以在该渠道披露的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