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00255 证券简称:亚星3 主办券商:财信证券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辞任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辞任董监高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5月29日收到董事丁迎东先生递交的辞任报告,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起辞任生效。上述辞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本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5月29日收到董事吴永松先生递交的辞任报告,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起辞任生效。上述辞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任后继续担任副总经理职务。
本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5月29日收到董事翟正坤先生递交的辞任报告,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起辞任生效。上述辞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任后继续担任副总经理职务。
本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5月29日收到独立董事徐高彦女士递交的辞任报告,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起辞任生效。上述辞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本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5月29日收到独立董事温德成先生递交的辞任报告,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起辞任生效。上述辞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本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5月29日收到独立董事赵毅红女士递交的辞任报告,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起辞任生效。上述辞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二)辞任原因
因工作安排调整,丁迎东先生、吴永松先生、翟正坤先生申请辞去董事职务,徐高彦女士、温德成先生、赵毅红女士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二、上述人员的辞任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本次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董事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辞职申请将于公司召开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后生效,在辞职申请生效之前,丁迎东先生、吴永松先生、翟正坤先生将继续履行董事职务,徐高彦女士、温德成先生、赵毅红女士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务。
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新任董事的选举工作。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上述辞任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辞职报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