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亚星(600213)_公司公告_亚星3:重大诉讼公告

时间:2024年11月27日

亚星3:重大诉讼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1-29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4年11月27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年11月19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24)苏1003民初10874号,现公告如下: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广州福展汽车有限公司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本公司

3、 第三人

姓名或名称:马谋凤

公告编号:2024-014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姓名或名称:任剑民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原告与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应向原告支付300万元。公司已将案涉款项支付给第三人,但原告未收取到案涉款项,故起诉公司继续履行支付义务。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 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合同款300万元;

2. 请求判令被告承担资金占用损失暂计1,481,967.12元;

3. 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三、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公告日,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暂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公告日,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密切关注并按照分阶段原则持续披露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公告编号:2024-014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民事起诉状

(二)应诉通知书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29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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