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28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现金派发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派发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
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467,242,513.4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28元(含税)。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22,319,196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34,648,374.69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第三季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630,778,666.57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派发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派发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为了更好地回报投资者,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鼓励上市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增加现金分红频次。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2025年中期和第三季度报告后,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后续发展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现金分红频次,制定并实施具体的现金分红方案,分红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及相关授权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相关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630,778,666.57 | 480,751,477.58 | 184,961,630.88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051,288,308.24 | 800,913,981.92 | 369,808,047.91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2,467,242,513.49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296,491,775.0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740,670,112.69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296,491,775.0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现金分红比例(%) | 175.04 | ||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 | 否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等相关规定。
(二)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资金情况、所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