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江企业(600210)_公司公告_紫江企业: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时间:2023年4月26日

紫江企业: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及相关材料进行了审阅,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了解相关情况的基础上,经过审慎考虑,基于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张晖明、文学国、徐宗宇日期: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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