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江企业(600210)_公司公告_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公司二OO四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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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公司二OO四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日期:2005-04-23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于2005 年4 月12 日以传真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第二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并于2005 年4 月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公司共有9 名董事,9 名董事亲自出席了会议并行使了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李彧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公司2004 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2、 公司200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 公司200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关于主要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根据“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四)”的有关规定,企业以应收债权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贴现的,如在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或约定中有规定,在贴现的应收债权到期,债务人未按期偿还时,申请贴现的企业负有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还款的责任,由于应收债权可能产生的风险仍由申请贴现的企业承担,属于以应收债权为质押取得的借款,申请贴现的企业应按照以应收债权为质押取得借款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并进行追溯调整。企业以应收票据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贴现,应比照上述规定处理。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累计影响数: 年初已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金额为31,713,385.44 元,本次同时调增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和“短期借款”年初余额。其中属于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开具的已贴现商业承兑汇票计24,908,507.14 元,已在合并会计报表中作为内部往来抵销。本次追溯调整不影响母公司及合并会计报表上年净利润及年初留存收益。(2)公司用于盛放PET 瓶半成品即瓶胚的包装物-金属周转箱的摊销一直沿用一次摊销法,由于金属周转箱经久耐用可多次周转使用,97 年购入的金属周转箱至今仍在使用,预计其使用寿命至少在十年以上,现调整为分期摊销法,按5 年摊销。除金属周转箱外,其它包装物摊销方法不变,仍采用一次摊销法。该变更从2005年元月起执行。 5、 公司2004 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6、 公司200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 年度共实现净利润215,820,475.11 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股份制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3,631,380.14 元,按5%提取法定公益金11,815,690.08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88,723,436.11 元,扣除2004 年3 月已分配普通股股利192.420.021.29 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276,676,819.71 元,考虑到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发展需要,拟作如下分配:以2004 年度末总股本1,436,736,15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75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107,755,211.85 元,占本次可供分配利润的38.95%,余额168,921,607.86 元结转下一年度。 本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7、 关于聘任公司200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见附件一) 9、 关于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见附件二) 10、 关于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见附件三) 11、 关于召开公司2OO4 年度股东大会的决定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于2005 年5 月23 日上午9:30 在上海市莘庄工业区申富路618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二OO 四年度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议内容: 1、公司200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0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0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0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关于聘任公司200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7、关于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关于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关于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会议时间:2005年5月23日上午9:30 (三)会议地点:上海市莘庄工业区申富路618号公司会议室 (四)参会人员: 截止2005 年5 月12 日下午3: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五)会议登记日: 2005 年5 月16 日上午9:00 至11:30,下午12:30 至16:00。 (六)会议登记方法: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请于2005 年 5 月16 日上午9:00-11:30,下午12:30-16:30,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至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七)会议登记地点: 上海市虹桥路2272 号上海虹桥商务大厦7 楼C 座投资者关系部 联系电话:(021)62377118*808 联系传真:(021)62377327 联系人:黃冰 (八)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12、 公司2005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以上所有议案全票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5 年4 月23 日 附件四: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5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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