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于2011年4月1日以传真方式与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十二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并于2011年4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公司共有3名监事,3名监事亲自出席了会议并行使了表决权。会议由孙宜周监事长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0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报告期内,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2010年度的财务状况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10年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 3、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关于201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认为该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控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对该报告无异议。 4、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全体监事任期届满三年(2008年5月12日至2011年5月11日),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拟由3名监事组成,本届监事会提名孙宜周先生、赵毅琦女士为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后,与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有关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紫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参与设立上海紫晨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议案》的意见 控股子公司上海紫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江创投')作为合伙人,以现金方式投资8000-9000万元参与设立上海紫晨股权投资中心(以下简称'紫晨投资中心'),认缴其20%出资,其中本年度首期认缴金额为4000-4500万元,具体投资金额以紫晨投资中心首期实际募集资金总额的20%确定。 鉴于紫晨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人之一李彧先生本次拟以现金500万元认缴紫晨投资中心首期出资,其是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的副董事长、执行副总裁及持有3%股权的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属关联交易。董事会对本次交易进行了认真讨论,关联董事沈雯先生、郭峰先生、胡兵女士、沈臻先生、彭胜浩先生、唐继锋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内容合法有效、公允合理,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该金额不超过公司截至201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26%,对本公司当期或未来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