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江企业(600210)_公司公告_紫江企业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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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江企业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30

公司代码:600210 公司简称:紫江企业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合并净利润432,742,261.14元。经董事会讨论,考虑到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发展需要,提出如下分配预案:以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16,736,1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227,510,423.70元(含税)。

本预案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紫江企业600210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高军甘晶晶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桥路2272号虹桥商务大厦7楼C座上海市虹桥路2272号虹桥商务大厦7楼C座
电话021-62377118021-62377118
电子信箱zijiangqy@zijiangqy.comzjqy@zijiangqy.com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2.1 公司主要业务

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公司形成了以包装业务为核心,快速消费品商贸业务、进出口贸易业务、房地产业务和创投业务为辅的产业布局。包装业务作为公司的核心业务,主要产品为PET瓶及瓶坯、皇冠盖、塑料防盗盖、标签、喷铝纸及纸板、彩色纸包装印刷、薄膜等包装材料以及饮料OEM等产品。2.2 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包装业务产品的原材料采购,由各事业部或相关子公司负责制定严格的采购管理制度,并严格选择供应商,公司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对主要原材料一般采用集中采购的模式。对通用性辅助包装材料的采购,由公司管理总部负责招标集中采购。

(2)生产模式公司包装业务产品由各事业部下属子公司生产制造,公司及各事业部对子公司的生产活动进行管理。公司采取“以销定产”方式,按订单组织生产。根据和客户合作方式的不同,生产主要分为一般生产、来料加工两种方式。

(3)销售模式公司一方面与多家跨国公司和知名品牌紧密合作,另一方面开发新的中小型客户,在市场深度和广度上寻求突破。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少部分产品以直销和代销相结合的方式。2.3 行业情况

我国包装行业经历了高速发展阶段,目前已经形成了一个以纸包装、塑料包装、金属包装、玻璃包装、包装印刷和包装机械为主要产品的独立、完整、门类齐全的工业体系,已成为我国制造领域重要的组成部分。中国包装行业的快速发展不仅基本满足了国内消费和商品出口的需求,也为保护商品、方便物流、促进销售、服务消费发挥了重要作用。

目前,中国市场上应用最广泛的是纸质包装和塑料包装产品,其次是金属包装和玻璃包装。据中国包装联合会的数据统计显示,2018年,纸包装、塑料包装、金属包装和玻璃包装合计实现营业收入8,595.45亿元,纸和纸板容器制造占整个包装主营业务收入的33.96%,其次分别为塑料薄膜制造、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和玻璃包装容器制造,分别占比28.24%、18.28%、12.96%和 6.55%。

尽管我国包装行业整体发展态势良好,并已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包装大国。但人均包装消费与全球主要国家及地区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包装行业各细分领域未来还将具有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另外,“绿色、低碳、环保”将是未来包装行业发展的主轴。

目前,公司在客户资源、产业链条、生产和销售网络布局、工艺技术、专业人才等诸多方面具有综合竞争优势、注重股东回报且能够切入新技术包装,目前在行业中居于前列。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8年2017年本年比上年 增减(%)2016年
调整后调整前
总资产10,374,314,906.9110,038,000,949.6310,038,000,949.633.3510,832,813,952.32
营业收入9,009,856,257.378,507,610,491.668,507,610,491.665.908,356,010,722.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2,742,261.14554,803,048.18554,803,048.18-22.00223,885,966.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68,348,988.13206,877,938.89206,877,938.8929.71202,931,711.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469,125,496.994,264,144,353.714,264,144,353.714.814,258,233,659.7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97,989,536.411,060,837,615.261,060,837,615.26-5.921,035,583,408.3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850.3660.366-22.130.14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850.3660.366-22.130.14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9112.9612.96减少3.05个百分点5.36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2,191,579,491.702,531,817,286.602,453,398,571.601,833,060,907.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398,429.98233,734,076.1393,875,406.0041,734,349.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57,842,260.70138,308,146.0586,683,206.22-14,484,624.8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4,698,520.43332,134,259.21309,292,130.21281,864,626.56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适用 √不适用4 股本及股东情况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130,047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124,075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数量
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0395,207,77326.06境内非国有法人
黄允革571,50015,471,9881.02未知境内自然人
柯维榕1,302,84310,570,1430.70未知境内自然人
张萍英4,403,60010,372,6290.68未知境内自然人
沈雯06,000,4030.40境内自然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4,173,6185,378,7670.35未知境外法人
张磊3,829,7023,829,7020.25未知境内自然人
许捍峰3,543,2003,543,2000.23未知境内自然人
石健均2,870,2892,870,2890.19未知境内自然人
沈志英323,2912,730,0910.18未知境内自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沈雯先生为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人情况。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适用 √不适用5 公司债券情况□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90.10亿元,比去年同期上升5.90%;营业总成本86.89亿元,比去年同期上升5.82%;实现营业利润5.54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7.3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3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2.0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68亿元,比去年同期上升29.7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98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5.92%。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适用 √不适用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适用 √不适用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适用□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1)资产负债表中 “应收票据 ”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并入“其他应收款”列示;“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并入“其他应付款”列示;“固定资产清理”并入“固定资产”列示;“工程物资”并入“在建工程”列示;“专项应付款”并入“长期应付款”列示。比较数据相应调整。“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期金额1,546,446,540.60元,上期金额1,478,220,323.74元; “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本期金额1,154,268,911.15元,上期金额1,120,817,055.20元; “其他应收款”本期金额及上期金额无影响; 调增“其他应付款”本期金额6,377,181.56元,上期金额7,174,071.78元; “固定资产” 本期金额及上期金额无影响; “在建工程”本期金额及上期金额无影响; “长期应付款”本期金额及上期金额无影响。
(2)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原“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重分类至“研发费用”单独列示;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下新增“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调减“管理费用”本期金额159,205,676.67元,上期金额151,403,559.73元,重分类至“研发费用”。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 存收益” 本期金额及上期金额无影响。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适用□不适用

(1)公司子公司武汉紫江包装有限公司之子公司武汉紫泉饮料工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已工商注销。

(2)公司子公司上海紫泉包装有限公司之子公司哈尔滨欣旺包装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已工商注销。

(3)公司子公司成都紫江包装有限公司分别于2018年1月9日及2018年7月16日设立子公司眉山紫江包装有限公司及重庆紫江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4)公司子公司郑州紫江包装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17日设立子公司青岛紫江包装有限公司。

(5)公司子公司上海紫华企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30日设立子公司上海紫华薄膜科技有限公司。

(6)公司子公司上海紫丹食品包装印刷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28日分立成立公司子公司上海紫丹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长:沈雯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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