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2019年3月18日以传真和E-MAIL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第十一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并于2019年3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共有9名董事,9名董事参与并行使了表决权。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临2019-005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临2019-005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续签互保协议的议案》
为保证顺利获得银行贷款和有效控制风险,经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控股股东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江集团”)签订了为期三年的相互担保协议。鉴于该担保协议即将于2019年4月8日到期。公司拟决定与紫江集团继续建立相互担保关系,提供相应经济担保。本着控股股东支持公司发展的原则,紫江集团为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10亿元,公司为集团提供担保的额度由原来的6亿元调减为4亿元,在额度内可以一次或分次使用。具体内容详见“临2019-006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续签互保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关联董事沈雯先生、郭峰先生、沈臻先生、胡兵女士、唐继锋先生、陆卫达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6票回避。
4、《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临2019-007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