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担保事宜后续进展的公告 根据公司于2009年4月20日召开的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相互担保协议并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详见2009年4月2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的内容,公司与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江集团')约定相互提供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亿元额度,现以控股子公司上海紫藤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的房产为紫江集团向上海银行卢湾支行申请5,95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期限一年,利率为基准利率;截止目前,公司为紫江集团提供担保14,800万元,占截止2008年12月31日公司净资产的5.53%;紫江集团已为公司提供担保50,500万元。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