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核准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09年9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908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10亿元的公司债券,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