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江企业(600210)_公司公告_紫江企业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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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江企业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2-21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7 年 12 月 15日以传真和 E-MAIL 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7 年 12 月 2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共有 9 名董事,9 名董事参与并行使了表决权。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以往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过程中,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健性,决定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服务费。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5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17-057)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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