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江企业(600210)_公司公告_紫江企业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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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3-19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 2016年 3 月 14 日以传真和 E-MAIL 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第十四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并于 2016 年 3 月 1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共有 9 名董事,9 名董事参与并行使了表决权。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公司拟决定修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关于修改<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2015 年修订)》的规定,对《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关于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续签相互担保协议并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 为保证顺利获得银行贷款和有效控制风险,经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控股股东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江集团”)签订了为期三年的相互担保协议。鉴于该担保协议即将于 2016 年 5 月 30 日到期,且紫江集团目前仍为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提供担保 8.55 亿元,该债券将于 2017年 12 月末到期,公司拟与紫江集团保持相互担保关系,双方在平等自愿、体现紫江集团对上市公司提供更多担保额度的基础上签订《相互提供担保协议书》。 具体内容详见“临 2016-007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关联董事沈雯先生、郭峰先生、沈臻先生、胡兵女士、唐继锋先生、陆卫达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6 票回避 5、《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临 2016-008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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