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2015年7月2日、2015年7月3日、2015年7月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于2015年5月19日披露了《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公司于2015年5月21日披露了《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司于2015年6月23日披露了《关于“09紫江债”2015年跟踪信用评级结果的公告》;公司于2015年6月24日和6月30日分别披露了《关于担保事宜后续进展的公告》。 2、公司董事会进行了自查,经核实,目前公司一切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3、经向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征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未来三个月内不存在影响紫江企业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仅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票、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