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15年1月16日以传真和E-MAIL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第六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并于2015年1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共有9名董事,9名董事出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对控股子公司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存续分立的议案》 公司决定拟采用存续分立的方式对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江新材料”)进行重组。紫江新材料公司将按照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保留原有锂电池铝塑膜等新能源材料业务,拟以2014年9月30日作为基准日,预计留用经营性资产5050.83万元;另设立一家新公司承接剥离出来的非经营性业务和重资产及负债,预计剥离资产为9250.60万元。分立后的紫江新材料公司和新设公司仍保持原有的股东及持股比例不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紫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参与设立合肥紫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公司决定拟由控股子公司上海紫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元人民币,与合肥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合肥朗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紫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共同出资设立合肥紫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 具体交易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编号:临2015-007)。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沈雯先生、郭峰先生、沈臻先生、胡兵女士、唐继峰先生、陆卫达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