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事宜后续进展的公告 根据公司于 2013 年 5 月 30 日召开的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续签相互担保协议并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详见 2013 年 5 月 31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的内容,公司与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江集团”)约定相互提供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7 亿元额度,该担保的后续进展如下: 1、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紫江集团向上海银行卢湾支行申请 3000 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期限为 2014 年 7 月 15 日至 2015年 7 月 15 日,利率为一年期基准利率上浮 3%。该项担保为原担保到期后的续保。 2、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紫江集团向上海银行卢湾支行申请 2950 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期限为 2014 年 7 月 16 日至 2015年 7 月 8 日,利率为一年期基准利率上浮 3%。该项担保为原担保到期后的续保。 3、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紫日包装有限公司为紫江集团向上海银行卢湾支行申请 3350 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期限为 2014 年 7 月 17 日至 2015 年 7月 1 日,利率为一年期基准利率上浮 3%。该项担保为原担保到期后的续保。 截止目前,公司为紫江集团提供担保 61880 万元,占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日公司净资产的 17.08%;紫江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 25416.36万元,为公司债券提供担保 10 亿元。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7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