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 2013 年 5 月 8 日以 E-MAIL 和传真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第十七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并于 2013 年 5 月 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 8 名董事出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上海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向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紫泉包装有限公司贷款人民币 1 亿元,贷款利率为 5.01%(较一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下浮 16.5%),按季结息,期限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决定。该贷款利率定价依据参考同期市场利率水平,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委托贷款事项属于关联交易,公司 5 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