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 2012年 10 月 16 日以 E-MAIL 和传真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第十四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并于 2012 年 10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名,6 名董事亲自出席会议并行使了表决权,沈雯董事长、沈臻董事因公务无法亲自参加,委托郭峰副董事长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彭胜浩董事因病假未出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为了优化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节约财务费用,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待偿还余额不超过 16 亿元人民币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额度,并于获得注册后在该额度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主管机构政策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式为分期发行,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招标方式发行。 如果上述议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条款、条件及相关事宜,包括在上述议案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实际发行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金额,以及签署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和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上述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关于召开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