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25证券代码:400128 证券简称:罗顿5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5年5月8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年1月13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5年5月8日,公司收到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传来的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等案件材料,案号为(2025)浙0106民初954号。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海南友乾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冬琳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供应商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庆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23年,原、被告签订《关于柬埔寨等地区进行腾讯推广的服务合作协议》,约定由被告委托原告执行亚洲地区腾讯推广工作,本次活动预计服务费用为4500万元。协议第四条第2款约定,(1)本协议签订后被告在收到活动计划的3个工作日内向原告支付10%预付款,即450万元;(2)每站活动执行完毕,原告向被告提交活动结案材料及结算清单,确认通过后原告向被告收取最终的站点服务费。预付款可抵扣已经发生的服务费用;(3)预付款不足以抵扣的,被告应当验收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原告活动服务费用。协议第六条约定,双方协商未果向本协议签订地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服务费用欠款39,700,000元;
2、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逾期付款损失,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自2023年11月29日起算暂计至2024年10月12日为1,204,509.03元;
3、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因本案支出的律师费200,000元(原告保留就后续律师费继续追偿的权利);
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本案诉请标的额总计41,104,509.03元)
诉讼理由:
协议签订后,原告依约履行协议义务。2023年11月17日,原被告双方签署结算确认函,被告确认原告服务符合协议约定且经腾讯公司确认通过,本次赛事服务费为4500万元,预付款抵扣后被告尚需支付 4050万元。但截至本起诉状落款日,虽经原告多次催告,被告仍剩余3970万元未予支付且未赔偿逾期付款损失。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2025年5月8日,公司收到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传来的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等案件材料,案号为(2025)浙0106民初954号。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公告日,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暂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公告日,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无法确定对公司财务方面的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密切关注诉讼的进展情况,积极采取措施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会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等案件材料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