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2024年年报及相关事宜
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郭静萍、方瑾、姜一飞已了解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决定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和经营现状,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二、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分配的独立意见
2024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分配。
三、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考核与薪酬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2025年度公司董事考核与薪酬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并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完善公司董事的考核与薪酬分配,使公司董事更好地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切实维护公司与股东的权益。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公告编号:2025-022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2025年度考核与薪酬分配方案。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