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信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568,769,62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68%;新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2,426,341,76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8.52%。?新湖集团本次冻结的股份数为28,410万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数量的49.95%,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34%;新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冻结及司法标记股份数量(含本次)为66,726万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数量的27.50%,占公司总股本的7.84%。
一、上市公司股份被冻结/标记2025年5月30日,公司接持股5%以上股东新湖集团的通知:其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冻结,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冻结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冻结股份是否为限售股 | 冻结起始日 | 冻结到期日 | 冻结申请人 | 冻结原因 |
新湖集团 | 284,100,000 | 49.95% | 3.34% | 否 | 2025-5-16 | 2028-5-15 | 上海金融法院 | 上海金融法院(2025)沪74执保271号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湖集团尚未收到股份冻结的法律文书,本次部分股份被冻结数据系新湖集团从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系统获知信息。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标记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标记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冻结数量(股) | 累计被标记数量(股) |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新湖集团 | 568,769,620 | 6.68% | 316,356,420 | 0 | 55.62% | 3.72% |
黄伟 | 1,449,967,233 | 17.04% | 2,854,435 | 348,052,680 | 24.20% | 4.12% |
宁波嘉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407,604,913 | 4.79% | / | / | / | / |
合计 | 2,426,341,766 | 28.52% | 319,210,855 | 348,052,680 | 27.50% | 7.84% |
二、风险提示
1、持股5%以上股东新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其部分股份被冻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
2、本次披露的持股5%以上股东新湖集团持有部分股份被冻结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与管理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衢州信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