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核查报告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作为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彩高科”)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就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21号)核准,公司获准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6,356,58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5.1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67,999,952.80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7,543,918.91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60,456,033.89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2月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1月13日出具了勤信验字【2023】第000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监管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于2024年
月
日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履行募集资金使用分级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余额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2024年度募投项目投入情况请参照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参见附表)。
(二)结余募集资金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元) |
募集资金净额 | 1,160,456,033.89 |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674,336.12 |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投入金额 | 1,116,617,967.60 |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期投入金额 | 44,512,402.41 |
其中:投入年产4,800万平方米光伏轻质基板项目 | 44,444,306.40 |
补充流动资金 | 68,096.01 |
期末余额 | 0 |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3年2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其中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733,360,904.82元,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769,959.03元,合计置换总额为734,130,863.85元。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和中原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
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年产4,800万平方米光伏轻质基板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对该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扣除相关手续费的净额合计人民币68,096.01元全部转入公司普通账户,用于日常生产经营。
(五)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2024年公司没有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了《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安彩高科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安彩高科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
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方式包括查阅募集资金的银行对账单、财务凭证、公司公告及其他相关报告与文件等,并与公司负责人等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安彩高科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以下无正文)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年产4,800万平方米光伏轻质基板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净额。注
: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净额。
募集资金总额 | 116,8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451.2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6,113.0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4,800万平方米光伏轻质基板项目 | 91,255.00 | 88,300.00 | 88,300.00 | 4,444.43 | 88,324.83 | 24.83[注1] | 100.03 | 2022年12月 | -6,568.44 | 否 | 不适用 | |
补充流动资金 | 28,745.00 | 27,745.60 | 27,745.60 | 6.81 | 27,788.21 | 42.61[注2] | 100.15 | — | — | — | — | |
合计 | 120,000.00 | 116,045.60 | 116,045.60 | 4,451.24 | 116,113.04 | 67.44 | 100.06 | — | -6,568.44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结项,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有资金进行了募投项目投入。公司于2023年2月9日召开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进行了置换。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无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