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中建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文件要求,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就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现金分红平衡了公司当前的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投入、股东短期现金分红回报与中长期回报,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兼顾了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合理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完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独立董事签字:吴玲、曹磊、夏鹏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