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上一次发布政府补助公告以来累计收到政府补助62,132,915.99元,其中与资产相关的44,290,000.00元,与收益相关的17,842,915.99元。单笔补助额度在5,000,000.00元以上的列示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本年收到的政府补助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1 |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高精尖产业发展补贴 | 10,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2 | 德州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基建补贴资金 | 10,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3 | “稀土新材料”重点专项2022年(第一批)立项项目 | 6,75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4 | 年产500吨高纯及特殊物性稀土化合物材料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6,3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5 | 稀土绿色分离与材料制备一体化技术及装备项目 | 5,9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6 | 特种高纯稀土金属及合金靶材规模化制备技术项目 | 5,9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7 | 2022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专项资金 | 5,44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除上述补助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还收到“中关村科技园区‘科创十条’政策补贴”、“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高纯铜靶产品补贴”等政府补助29项。
二、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并划分补助的类型。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22年利润产生的影响以会计师年
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