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
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新增加会计政策
本年度无新增会计政策。
2、变更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下发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本公司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执行该通知要求,对部分科目列报进行调整, 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以公允价值计量分类调整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报表列报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 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原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依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将长期持有、非交易性的权益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报表列报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 将业务模式(持有意图)不符合“非交易性”特征的权益工具投资,分类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报表列报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减值准备计提方法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损失模 型”,本公司原有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是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单项认定等方法,也是依据对应收款项未来预期可回收情况进行损失预计,故本期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不再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
根据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下发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公司对部分科目列报进行调整, 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
三、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调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