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新材(600206)_公司公告_有研新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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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3-26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研新材”或“公司”)于 2018 年3 月 23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17 年 11 月 24 日,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向公司受激励对象授予 83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5.75 元/股;2018 年 1 月 17 日,公司拿到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顺利完成本次定向增发限制性股票的的证券变更工作。 2017 年 12 月 28 日,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有关工作要求,完成了公司改制工作。改制后,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名称变更为“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文件规定,现对原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原章程的第二条: 原第二条为:本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国家经贸委国经贸企改[1999]154 号文《关于同意设立有研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复函》批准,由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独家发起,社会募集方式设立;于一九九九年三月十二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41877。 修改为:本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国家经贸委国经贸企改[1999]154 号文《关于同意设立有研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复函》批准,由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原“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独家发起,社会募集方式设立;于一九九九年三月十二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41877。 二、修订原章程的第六条: 原第六条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38,778,332 元。 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47,078,332 元。 三、修订原章程的第二十条: 原第二十条为:公司发起人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以其经评估确认的净资产出资,公司成立时认购股份 8000 万股。 修改为:公司发起人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原“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以其经评估确认的净资产出资,公司成立时认购股份 8000 万股。 四、修订原章程的第二十一条: 原第二十一条为:公司的总股本为 838,778,332 股,全部为普通股。 修改为:公司的总股本为 847,078,332 股,全部为普通股。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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