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新材(600206)_公司公告_有研新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时间:

有研新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26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 2018 年 3 月 23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调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2、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综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签字:高永岗、邱洪生、吴琪  2018 年 3 月 23 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