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名称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 年 1 月 8 日,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关于名称变更的书面通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有关工作部署,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复同意,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名称变更为“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并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取得了由北京市工商局颁发的新的营业执照。2018 年 2 月 9 日,公司取得了由北京市工商局颁发的新的营业执照,完成关于股东名称变更的备案手续。 特此公告。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