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研新材”或“公司”)于 2017 年 8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 9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具体内容如下: 一、概述 1、投资理财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 2、投资额度 本次拟进行投资理财使用不超过 9 亿元的自有资金,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理财方式及理财品种 公司主要选择投资于安全性高、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银行保本理财、证券公司收益凭证、证券公司国债逆回购等。 4、投资期限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6、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资财管理部负责具体实施。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投资理财的风险控制 公司董事会授权资财管理部门负责投资理财的具体实施工作。公司资财管理部将结合公司资金状况,适时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规定积极履行相关审批程序,通过建立台账对投资理财产品进行日常管理,并定期向董事会汇报资金的使用和收益情况。同时,公司将密切跟踪每笔投资的进展情况,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变化,对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交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的有关材料,通过研究讨论,发表一致意见如下: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9 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 9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投资。 五、审议程序 上述额度内的投资理财事项未超出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