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新材(600206)_公司公告_有研新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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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研新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8-25
有研新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独立意见 有研新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4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我们作为有研新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会议资料,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就此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独立董事:高永岗、邱洪生、吴琪  2017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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