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17 年 8 月 5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少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根据《关于加快推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 年修订)》要求和公司实际,同意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并对原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17 年 8 月 31 日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议案进行审议。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