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 于补充子公司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作为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研新材”或“公司”)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规,就有研新材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子公司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子公司流动资金的情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279 号)核准,公司向控股股东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发行数量 60,349,434 股,每股面 值 人 民 币 1.00 元 , 发 行 价 格 9.73 元 人 民 币 /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587,199,992.82 元,扣除发行费用 15,150,000 元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 572,049,992.82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有限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3]第 710455号)。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本次募集资金中的 19,943.90 万元用于有研亿金高端金属靶材产业化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相关公告) 2、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子公司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公司拟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将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有研亿金流动资金。 公司拟将闲置募集资金中不超过 3,000 万元用于补充有研亿金流动资金,该笔闲置资金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将上述资金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使用上述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进度及本次补充子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及时、足额地归还上述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 二、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子公司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子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提升经营业绩。 三、中信建投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认为: (1)有研新材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计划符合有研新材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有研新材内部制度的情形,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有研新材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计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和降低财务支出,提升有研新材的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有研新材内部制度的规定。 综上所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有研新材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子公司流动资金无异议。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陈龙飞、庄云志 2016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