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16 年 5月 22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6 年 5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会议由董事长张少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专项建设基金申请 7,300 万元人民币贷款(金额以银行最终批复额度为准),期限 10 年(以银行最终批复为准),年利率 1.2%。贷款资金将用于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国科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有研光电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为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有研光电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有研光电”)为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研稀土”)申请的国家开发银行专项建设基金 7,300 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 1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 10 年。若有研稀土出现还本付息不足的情况,有研光电承诺就本次借款向有研稀土提供现金流补贴,确保及时并足额偿还专项建设基金本息。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特此公告。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