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新材(600206)_公司公告_有研新材关于变更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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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研新材关于变更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5-11-17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证券”)为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实施完毕,目前处于持续督导期间。广州证券根据规定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曾指定陈志宏先生、万伟先生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负责开展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近日收到广州证券发来的《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有研新材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项目财务顾问主办人的通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持续督导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之一的万伟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项目主办人。广州证券委派王冠清先生接替万伟先生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并负责后续的持续督导工作。本次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变更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持续督导期间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为陈志宏先生、王冠清先生。 特此公告。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 11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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