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有研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事会第三会议于2006年12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06年12月1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有研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计划(草案)》) 监事会对《计划(草案)》披露的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后认为:《计划(草案)》确定的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管理)人员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中对激励对象条件的规定,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 审议通过《有研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有研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