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 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 年 6 月 1 日,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以下简称“有研总院”)通知,有研总院已于 2015年 5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减持本公司部分股份的证券过户登记手续。有研总院已将持有的本公司 20,000,000 股、40,000,000 股、23,000,000 股股份分别转让过户给中融-日进斗金 11 号证券投资单一资金信托(由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表)、十堰因特贸易有限公司、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后,有研总院持有本公司 305,510,668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36.42%;中融--日进斗金 11 号证券投资单一资金信托(由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表)持有本公司 20,000,000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38%;十堰因特贸易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40,000,000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77%;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23,000,000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74%。 本次权益变动后有研总院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特此公告。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5 年 6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