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4 年,财政部新颁布或新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已按照新会计准则编制,并对相关财务信息进行了变动调整,详见公司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内容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14 年 10 月 7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4 年 10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旗钢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实施新会计准则对财务报告进行变动调整的议案》 相关变动调整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公司 2014 年度第三季度报告有关章节。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