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新材(600206)_公司公告_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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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10-18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14 年 10 月 7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4 年 10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5 名,实到监事 5 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于卫东先生主持.公司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监事会审核了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并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未发现参与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实施新会计准则对财务报告进行变动调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对财务信息的变动调整是严格按照国家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单位出具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动调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对有关财务信息的变动调整。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 年 10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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