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新材(600206)_公司公告_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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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9-19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8 英寸硅单晶抛光片项目”的议案》及相关文件,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2、鉴于公司拟出售硅材料板块全部资产,为避免同业竞争,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已经使用的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同时积极筹措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规则的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长远发展,有利于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同意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8 英寸硅单晶抛光片”项目。  独立董事:张克东、杨 光、曾一平  2014 年 9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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