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硅板块业务及相关资产项目 资产评估说明 中 资 评 报 [2014]205号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日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硅板块业务及相关资产项目资产评估说明目录 目 录说明一 关于《资产评估说明》使用范围的声明 ..................................................... 1说明二 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 2说明三 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说明 ............................................................................. 32说明四 资产核实情况总体说明 ................................................................................. 37说明五 资产基础法评估技术说明 ............................................................................. 42 第一部分 流动资产评估技术说明............................................................................. 43 第二部分 房屋建筑物评估技术说明 ........................................................................ 50 第三部分 设备类评估技术说明 ................................................................................. 58 第四部分 在建工程评估技术说明............................................................................. 81 第六部分 其他资产评估技术说明........................................................................... 109 第七部分 负债评估技术说明 ................................................................................... 110 第八部分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及分析 .................................................................. 114说明七 评估结论及其分析 ........................................................................................ 116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I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硅板块业务及相关资产项目 资产评估说明关于《资产评估说明》使用范围的声明 说明一 关于《资产评估说明》使用范围的声明 本资产评估说明仅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含所出资企业)、相关监管机构和部门使用。除法律法规规定外,材料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不得提供给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见诸于公开媒体。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日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硅板块业务及相关资产项目 资产评估说明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说明二 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硅板块业务及相关资产项目 资产评估说明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一、委托方与产权持有单位概况 委托方即为产权持有单位 1、注册情况 公司名称: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有研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 43 号 实收资本: 83877.8332 万人民币 注册资本: 83877.8332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周旗钢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2、经营业务范围 稀有、稀土、贵金属、有色金属及其合金,硅、锗和化合物单晶及其衍生产品,以及半导体材料、稀土材料、稀有材料、贵金属材料、光电材料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相关技术开发、转让和咨询服务;相关器件、零部件、仪器、设备的研制;实业投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历史沿革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有研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有研新材”),是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1999]2号文、3号文、4号文批准,由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以下简称“有研总院”)独家发起,以募集方式设立的公司,公司于1999年1月21日至2月5日向社会公众及证券投资基金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500万股,并于同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交易,股票代码600206。 公司于1999年3月12日领取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的10000000031337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海淀区北三环中路43号,法定代表人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硅板块业务及相关资产项目 资产评估说明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为周旗钢,公司注册资本为277,849,434.00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公司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所属行业系半导体材料行业。 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为:单晶硅、锗、化合物、半导体材料及相关电子材料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相关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本企业及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出口业务等。 2006年4月,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股票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5股股票,计22,750,000股。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2006年4月实施完毕后,公司发起人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持有的非流通股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持股比例由55.17%减至39.48%。限售条件为获得流通权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票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至2008年4月17日止,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持有公司的57,250,000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中有14,500,000股已转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008年6月20日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承诺未来两年内不减持本公司股票。 2008年8月19日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按每10股转增5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总额72,500,000股,每股面值1元,转增基准日为2007年12月31日,股权登记日为2008年7月29日,除权日为2008年7月30日。转增后公司注册资本为217,500,000.00元,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对本次转增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京验字(2008)第0035号验资报告。 有研总院于2012年8月31日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前,有研总院持有公司股份86,313,54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9.68%;本报告期内,共增持2,119,750股,截止2012年12月31日,有研总院持有公司股份88,433,29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0.66%。 2013年4月,经201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于2013年2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证监许可【2013】279号),2013年4月经国务院国资委产权管理局批复(产权函【2013】15号)。公司向有研总院非公开发行股票60,349,434股,发行价人民币9.73元/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277,849,434.00元。此次发行业经立信会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硅板块业务及相关资产项目 资产评估说明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3年4月11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3】第710455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截止2013年12月31日,有研总院持有公司股份148,782,724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3.55%。 2014年3月10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公司名称变更为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号文件《关于核准有研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贵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0,547,658股购买相关资产;根据公司与有研总院等9家法人单位签订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规定,确定的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1.26元,发行后公司股本为388,397,092.00元。此次发行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71000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014年1月,经中国证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号文核准,向8名特定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30,992,074股,募集购买资产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11.61/股,发行后股本总额为419,389,166.00元。此次发生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全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710009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014年4月,根据2014年4月24日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以公司总股本419,389,166股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资本,每10股转增10股,即每1股转增1股。此次转增后股本总额为838,778,332.00元。 4、组织机构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硅板块业务及相关资产项目 资产评估说明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5、生产规模 主要从事半导体硅材料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可用于集成电路、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硅板块业务及相关资产项目 资产评估说明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分立器件、太阳能等多个领域。现已通过TS16949质量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承担了“九五”、“十五”、“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国家硅材料领域多项重大攻关任务和产业化工程,支撑并带动了国内相关配套产业和技术发展。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体系和产品品牌,拥有核心专利110余项。产品远销美国、日本、西班牙、韩国、台湾、香港等地,在国内外市场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业界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经过十余年发展,公司本部完成了从单一研究机构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大型生产性实体的转变,成为中国半导体硅材料领域技术水平最高、生产规模最大和具有国际水平的半导体硅材料研究、开发、生产基地。 6、基准日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投资者名称 股票类型 投资金额 所占比例 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 流通 A 股,受限流通股 214,255,334 51.09 中国稀有稀土有限公司 受限流通股 17,180,282 4.1 北京科技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受限流通股 8,893,322 2.12 刘祺 流通 A 股 8,190,000 1.95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 受限流通股 8,084,838 1.93 林洁君 流通 A 股 7,500,000 1.79 江苏瑞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受限流通股 7,000,000 1.67 北京满瑞佳德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受限流通股 6,741,485 1.61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受限流通股 5,400,000 1.29 江叙音 流通 A 股 5,040,000 1.2 股本合计 288,285,261 68.75 以上为 2014 年一季报数据。 7、近三年一期经营情况 近三年一期资产财务状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1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2014 年 6 月 30 日总资产 111,928.27 100,854.70 140,379.20 285,477.06总负债 38,866.99 39,599.94 22,714.29 26,682.02净资产 73,061.28 61,254.75 117,664.92 258,795.03 项目 2011 年度 2012 年度 2013 年度 2014 年 1-6 月主营业务收入 53,834.46 36,468.61 44,651.32 16,634.06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硅板块业务及相关资产项目 资产评估说明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利润总额 -488.53 -12,112.58 -629.02 -4,820.41净利润 -331.04 -11,806.53 -794.84 -4,673.23 以上数据均为母公司数据, 2011 年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2012 年、2013年、2014 年 1-6 月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审计 8、主要会计政策 ㈠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㈡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㈢会计期间 自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㈣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㈤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被合并各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本公司在合并日按照本公司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在此基础上按照调整后的账面价值确认。 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本公司为进行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硅板块业务及相关资产项目 资产评估说明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无形资产外的其他各项资产(不仅限于被购买方原已确认的资产),其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并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无形资产,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公允价值计量;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或有负债以外的其他各项负债,履行有关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取得的被购买方或有负债,其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应当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六)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是指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硅板块业务及相关资产项目 资产评估说明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 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七)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 外币业务折算 本公司对发生的外币交易,采用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合本位币入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该日的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计入资本公积。 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等,若采用与本公司不同的记账本位币,需对其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后,再进行会计核算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报。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 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处置境外经营时,与该境外经营有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硅板块业务及相关资产项目 资产评估说明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八)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 金融工具的分类 管理层按照取得持有金融资产和承担金融负债的目的,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 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3)应收款项 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硅板块业务及相关资产项目 资产评估说明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损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硅板块业务及相关资产项目 资产评估说明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全部直接参考活跃市场中的报价 。 6、 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硅板块业务及相关资产项目 资产评估说明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九)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本公司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本公司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1000 万元(含)以上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按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 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组合 1 按信用期和账龄风险特征进行评估组合 2 关联方组合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账龄分析法、其他方法)组合 1 账龄分析法组合 2 不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1 年以内(含 1 年) 1.5 1.51至2年 52至3年 203至4年 504至5年 805 年以上 100 3、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账龄超过信用期时间过长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按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 (十) 存货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硅板块业务及相关资产项目 资产评估说明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委托加工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等。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采取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发出的实际成本。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的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硅板块业务及相关资产项目 资产评估说明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和其他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十一) 长期股权投资 1、 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合并对价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本公司将合并协议约定的或有对价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扣除已宣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硅板块业务及相关资产项目 资产评估说明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后续计量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 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的处理: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或承担的部分,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损益确认 成本法下,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账面净利润的基础上考虑:被投资单位与本公司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硅板块业务及相关资产项目 资产评估说明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不一致,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财务报表进行调整;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提的折旧额或摊销额以及有关资产减值准备金额等对被投资单位净利润的影响;对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予以抵销等事项的适当调整后,确认应享有或应负担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或净亏损。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确认投资收益。 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能够提供合并财务报表的,应当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和其他权益变动为基础进行核算。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对于剩余股权,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他相关金融资产。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原有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首先按处置或收回投资的比例结转应终止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在此基础上,比较剩余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剩余持股比例计算原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属于投资作价中体现的商誉部分,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硅板块业务及相关资产项目 资产评估说明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价值;属于投资成本小于原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同时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原取得投资后至因处置投资导致转变为权益法核算之间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中应享有的份额,一方面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对于原取得投资时至处置投资当期期初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扣除已发放及已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和利润)中应享有的份额,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处置投资当期期初至处置投资之日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中享有的份额,调整当期损益;其他原因导致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应享有的份额,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同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3、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投资企业与其他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被投资单位为其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其联营企业。 4、 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重大影响以下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减值损失是根据其账面价值与按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进行确定。 除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以外的存在减值迹象的其他长期股权投资,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