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硅板块业务及相关资产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 资 评 报 [2014]205号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日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硅板块业务及相关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目录 目 录注 册 资 产 评 估 师 声 明 .................................................................................................................1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书 摘 要 .................................................................................................................2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书 正 文 .................................................................................................................5 一、委托方、产权持有单位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 ..............................5 二、评估目的.................................................................................................................................... 11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11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15 五、评估基准日................................................................................................................................15 六、评估依据....................................................................................................................................15 七、评估方法....................................................................................................................................18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29 九、评估假设....................................................................................................................................30 十、评估结论....................................................................................................................................32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33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34 十三、评估报告日............................................................................................................................35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I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硅板块业务及相关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声明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一、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方、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四、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 五、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硅板块业务及相关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拟转让硅板块业务及相关资产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中资评报[2014]205号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关于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就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硅板块业务涉及的相关资产及负债进行了评估,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和负债实施了实地勘查、市场调查与询证;对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现状、财务及经营计划进行必要的调查了解;对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所提供的法律性文件、资产权属证明、财务记录、生产经营资料等相关资料进行了必要的验证核实,对委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 2014 年 6 月 30 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做出了公允的反映。现将资产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评估目的:根据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硅板块业务及相关资产、负债这一经济行为之需要,对所涉及的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及相关负债进行评估,为该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二、评估对象: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硅板块业务涉及的资产及负债。 三、评估范围: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硅板块业务涉及的资产及负债。 四、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五、评估基准日:2014 年 6 月 30 日 六、评估方法: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 七、评估结论:在持续经营前提下,截止评估基准日2014年6月30日,硅板块业务涉及的相关资产及负债进评估结果为59,862.77万元,较账面净值增值2,638.74万元,增值率为4.61%。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硅板块业务及相关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37,616.76 38,622.50 1,005.74 2.67 非流动资产 46,289.29 47,922.29 1,633.00 3.53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38,508.02 38,474.05 -33.97 -0.09 在建工程 7,259.44 7,259.44 - - 工程物资 -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无形资产 - 2,188.80 2,188.80 开发支出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521.83 - -521.83 -1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资产总计 83,906.05 86,544.79 2,638.74 3.14 流动负债 23,531.44 23,531.44 - - 非流动负债 3,150.58 3,150.58 - - 负债合计 26,682.02 26,682.02 -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57,224.03 59,862.77 2,638.74 4.61 八、报告提出日期:2014 年 8 月 10 日。 本评估报告使用者在应用本评估结论时应注意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本评估报告结论使用有效期为一年,自评估基准日起计算,超过一年需聘请中介机构重新对委评资产进行评估。 本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为本报告书所列明的评估目的使用,以及送交资产评估主管机关备案使用。本报告书必须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作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硅板块业务及相关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为相关经济行为的依据。 本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本机构不向他人提供或公开;除非事先征得本机构书面同意,对于任何其他用途、或被出示或掌握本报告的其他人,本评估机构均不予承认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评估报告内容的解释权属本评估机构,除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的特殊规定外,其他任何单位、部门均无权解释。 重要提示 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硅板块业务及相关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拟转让硅板块业务及相关资产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中资评报[2014]205号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贵公司拟转让硅板块业务涉及的相关资产及负债在 2014 年 6 月 30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一、委托方、产权持有单位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 本次评估是以资产转让为目的的资产评估,委托方、产权持有单位均为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方以外的其他报告使用者为与本次资产转让经济行为有关的相关各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评估报告使用者。 委托方及产权持有单位概况 委托方即为产权持有单位 1、注册情况 公司名称: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有研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43号 实收资本: 83877.8332万人民币 注册资本: 83877.8332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周旗钢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2、经营业务范围 稀有、稀土、贵金属、有色金属及其合金,硅、锗和化合物单晶及其衍生产品,以及半导体材料、稀土材料、稀有材料、贵金属材料、光电材料的研究、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硅板块业务及相关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开发、生产、销售;相关技术开发、转让和咨询服务;相关器件、零部件、仪器、设备的研制;实业投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历史沿革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有研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有研新材”),是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1999]2号文、3号文、4号文批准,由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以下简称“有研总院”)独家发起,以募集方式设立的公司,公司于1999年1月21日至2月5日向社会公众及证券投资基金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500万股,并于同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交易,股票代码600206。 公司于1999年3月12日领取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的10000000031337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海淀区北三环中路43号,法定代表人为周旗钢,公司注册资本为277,849,434.00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公司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所属行业系半导体材料行业。 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为:单晶硅、锗、化合物、半导体材料及相关电子材料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相关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本企业及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出口业务等。 2006年4月,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股票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5股股票,计22,750,000股。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2006年4月实施完毕后,公司发起人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持有的非流通股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持股比例由55.17%减至39.48%。限售条件为获得流通权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票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至2008年4月17日止,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持有公司的57,250,000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中有14,500,000股已转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008年6月20日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承诺未来两年内不减持本公司股票。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硅板块业务及相关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2008年8月19日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按每10股转增5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总额72,500,000股,每股面值1元,转增基准日为2007年12月31日,股权登记日为2008年7月29日,除权日为2008年7月30日。转增后公司注册资本为217,500,000.00元,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对本次转增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京验字(2008)第0035号验资报告。 有研总院于2012年8月31日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前,有研总院持有公司股份86,313,54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9.68%;本报告期内,共增持2,119,750股,截止2012年12月31日,有研总院持有公司股份88,433,29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0.66%。 2013年4月,经201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国务院国资委产权管理局批复(产权函【2013】15号)、中国证监会核准(证监许可【2013】279号)。公司向有研总院非公开发行股票60,349,434股,发行价人民币9.73元/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277,849,434.00元。此次发行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3年4月11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3】第710455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截止2013年12月31日,有研总院持有公司股份148,782,724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3.55%。 2014年3月10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公司名称变更为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号文件《关于核准有研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贵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0,547,658股购买相关资产;根据公司与有研总院等9家法人单位签订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规定,确定的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1.26元,发行后公司股本为388,397,092.00元。此次发行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71000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014年1月,经中国证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号文核准,向8名特定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30,992,074股,募集购买资产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11.61/股,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硅板块业务及相关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发行后股本总额为419,389,166.00元。此次发生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全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710009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014年4月,根据2014年4月24日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以公司总股本419,389,166股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资本,每10股转增10股,即每1股转增1股。此次转增后股本总额为838,778,332.00元。 4、组织机构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硅板块业务及相关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5、生产规模 主要从事半导体硅材料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可用于集成电路、分立器件、太阳能等多个领域。现已通过TS16949质量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承担了“九五”、“十五”、“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国家硅材料领域多项重大攻关任务和产业化工程,支撑并带动了国内相关配套产业和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硅板块业务及相关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技术发展。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体系和产品品牌,拥有核心专利110余项。产品远销美国、日本、西班牙、韩国、台湾、香港等地,在国内外市场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业界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经过十余年发展,公司本部完成了从单一研究机构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大型生产性实体的转变,成为中国半导体硅材料领域技术水平最高、生产规模最大和具有国际水平的半导体硅材料研究、开发、生产基地。 6、基准日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投资者名称 股票类型 投资金额 所占比例% 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 流通 A 股,受限流通股 214,255,334 51.09 中国稀有稀土有限公司 受限流通股 17,180,282 4.1 北京科技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受限流通股 8,893,322 2.12 刘祺 流通 A 股 8,190,000 1.95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 受限流通股 8,084,838 1.93 林洁君 流通 A 股 7,500,000 1.79 江苏瑞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受限流通股 7,000,000 1.67 北京满瑞佳德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受限流通股 6,741,485 1.61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受限流通股 5,400,000 1.29 江叙音 流通 A 股 5,040,000 1.2 股本合计 288,285,261 68.75 以上为 2014 年一季报数据。 7、近三年一期经营情况 近三年一期资产财务状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1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2014 年 6 月 30 日总资产 111,928.27 100,854.70 140,379.20 285,477.06总负债 38,866.99 39,599.94 22,714.29 26,682.02净资产 73,061.28 61,254.75 117,664.92 258,795.03 项目 2011 年度 2012 年度 2013 年度 2014 年 1-6 月主营业务收入 53,834.46 36,468.61 44,651.32 16,634.06利润总额 -488.53 -12,112.58 -629.02 -4,820.41净利润 -331.04 -11,806.53 -794.84 -4,673.23 以上数据均为母公司数据, 2011年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2012年、2013年、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硅板块业务及相关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2014年1-6月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审计 8、公司执行的主要会计政策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执行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具体会计政策详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计报告。 9、委托方与产权持有单位之间的关系 委托方即为产权持有单位。 10、委托方、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本评估报告的使用者为委托方、产权持有单位、经济行为相关的当事方以及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报送备案的相关监管机构。 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未经评估机构和委托方确认的机构或个人不能由于得到评估报告而成为评估报告使用者。二、评估目的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硅板块业务及相关资产,为此,需对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资产及负债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为资产转让提供价值参考依据。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为截止评估基准日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硅板块涉及的资产及负债。评估范围为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硅板块涉及的资产及负债。 项 目 账面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37,616.76 非流动资产 46,289.29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长期应收款 -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 固定资产 38,508.02 在建工程 7,259.44 工程物资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硅板块业务及相关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项 目 账面价值(万元) 固定资产清理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油气资产 - 无形资产 - 开发支出 - 商誉 - 长期待摊费用 521.83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 资产总计 83,906.05 流动负债 23,531.44 非流动负债 3,150.58 负债合计 26,682.02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57,224.03 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 以被评估单位提供的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经评估机构核实后的会计报表、资产评估申报表作为本次资产评估账面价值的依据。 (一)委估主要资产情况 本次评估范围中的主要资产为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长期待摊费用等。 1.主要资产法律权属状况 公司房屋建筑物——高纯高压实验室建筑面积 1024.4 平方米,未办理房屋产权证,对应土地使用权为有研总院所有。 公司共有 8 辆车,其中 6 辆行驶证证载车主为有研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变更为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 辆的行驶证证载车主为北京金鑫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生产及办公用房大部分为租赁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房屋,租赁的生产用房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新外大街 2 号院内,租赁面积 20,734.3 平方米,年租金为7,515,337.05 元,租赁期为 2014 年 3 月 1 日至 2017 年 2 月 28 日;租赁的办公用房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新外大街 2 号有研大厦部分房屋,租赁面积为了 1,112.47 平方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硅板块业务及相关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米,年租金为 1,300,000.00 元,租赁期为 2014 年 2 月 25 日至 2017 年 2 月 24 日。 2.主要资产经济状况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设计生产能力为 2400 万平方英寸(硅片面积),经过多年来发展壮大,截止评估基准日公司拥有 6000 万平方英寸(硅片面积)生产能力,大尺寸单晶生产能力年 80 吨。 3.主要资产物理状况 房屋建筑物 评估范围房屋建筑一项建筑面积 1,024.40 平方米,占地面积 512.20 平方米,为地上二层砖混结构。首层层高 3m,二层层高 2.2m;局部首层层高 4.5m,二层层高 2.3m。 无形资产—专利技术 其他无形资产为企业自创的 166 项知识产权。按照权利人分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有技术 133 项,与国泰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共有技术共计 33 项,按照专利性质划分发明专利技术 79 项,实用新型专利技术 87 项。其中已授权 111项,正在申请尚未授权的技术 55 项。 机器设备 (1)主要生产设备 有研新材主要生产设备分为单晶生产设备和硅片生产设备两大类。 单晶生产设备包括 CG6000 型直拉单晶炉、150 型单晶炉,FZ-20 型区熔单晶炉,梅耶伯格 CR100 型线截断机,单晶棒带锯床,单晶滚磨机,以及红外氧碳仪、硅片表面制样系统、MKS 热态气体分析仪等。 切片工序生产设备包括 HCT 线切割机,NTC 线切割机,TSE3000 系列倒角机,4000 系列倒角机,5000 系列倒角机,以及相应的 X 光定向仪、粘接台、清洗机、检测设备。 磨片工序有 SPEEDFAM20B 磨片机,22B 磨片机,碱腐蚀机,酸腐蚀机,湿式喷砂机,以及清洗检测设备。 背封工序主要生产设备包括 WJ999CVD 设备,WJ1000CVD 设备,卧式 LPCVD,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硅板块业务及相关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立式 CVD,退火炉,石英管清洗机,自动硅片清洗机。 中间检测工序主要设备有 ADE7200 硅片分选仪,激光刻号机,以及粗糙度仪、显微镜、清洗机等设备。 抛光工序主要生产设备有 SPEEDFAM50 抛光机,SPEEDFAM59 抛光机,不二越 23 抛光机,BBS 边抛机,SPEEDFAM 边抛机,边缘轮廓仪,以及清洗机、贴片机、取片机等。 清洗封装工序主要设备包括 STEAG 清洗机,RCA 清洗机,FSI 清洗机,洗盒机,硅片表面颗粒检测仪,X 荧光谱仪,硅片参数分选仪,硅片表面电压仪,红外光谱仪,气体颗粒仪,液体颗粒仪,激光刻字机,真空封装机等。 12 吋生产线:精密磨削机,退火炉,边缘抛光机,抛光机,外延炉,激光刻字机,硅片检测仪、表面颗粒检测仪、外延厚度在线检测仪、硅片平整度测试仪等系列检测设备,清洗机若干,气体纯化系统,辅助设施包括 30T/H 超纯水系统,中央空调及净化系统,1/10 级超净厂房,尾气处理系统等。 (2)辅助生产系统 纯水系统:由新加坡盛康公司提供,每小时生产能力为 120 吨,是将城市供水处理为满足工艺使用的纯水,其中包括 50 吨/小时超纯水,包括预处理系统、纯化系统、抛光循环圈。 配电系统:包括高压变压器和低压配电室三处。 工艺水系统:含特灵螺杆式制冷机,开利活塞式制冷机,冷却塔,板式换热系统多套,供工艺设备冷却和制冷机冷却。 空调排风系统:多套空调系统,自动控制温度、湿度,系统包含初效、中效、高效空气过滤器,车间配置 FFU,根据工艺要求,有一级、十级、百级、千级、万级洁净室。工艺排风包括酸排风处理系统、碱排风处理系统和一般排风系统。 压空系统:含复盛螺杆式空压机,神钢无油空压机,日立无油空压机,以及相应的压空干燥、除油处理设备和缓冲罐若干。 生产废水处理系统:主要包括斜板沉淀设备,中和处理设备,含氟废水处理设备,以及浓酸、浓碱收集转运设备等。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硅板块业务及相关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高纯氮、氩、氧系统:含液化气体储罐,氮气纯化器、氩气纯化器、氧气纯化器各。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设备工程,主要为 200mm 硅片产业技术项目、硅部件加工项目、8 英寸硅片扩产项目等设备安装工程 (二)企业申报的账面记录或者未记录的无形资产情况 企业申报范围内账面无记录的无形资产,未记录的无形资产共166项,全部为已授权的专利或正在申请专利的技术,其中33项为与国泰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共有技术,133项为自有的技术。 (三)企业申报的表外资产的类型、数量 企业申报范围内无表外资产。 (四)近年评估事项 固定资产中 126 台套设备为 2014 年资产重组注入资产,公司已评估与净值入账。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的特点,本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定义为市场价值。其定义为: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五、评估基准日 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确定本项目评估基准日是 2014 年 6 月 30 日。 评估基准日的确定对评估结果的影响符合常规情况,无特别影响因素; 本次评估的取价标准均为基准日的有效价格或执行的标准。六、评估依据 本次评估的主要依据有: (一)行为依据 1. 本次资产评估工作的业务约定书。 2. 《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院务会决议》(第十八期)。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硅板块业务及相关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二)法规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 年 12 月修订); 2. 国务院 1991 年 11 月 16 日第 91 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3. 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1992]36 号文发布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 4. 国务院 2003 年第 378 号令《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5.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第 3 号令《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6.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2 号《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7.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国资委产权[2006]274 号《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8. 《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第 19 号令; 9.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局和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制定的有关企业财务、会计、税收和资产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 10. 《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6]306 号) 11. 2006 年 4 月 19 日财政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财企[2006]109 号); 12.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局和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制定的有关企业财务、会计、税收和资产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 13.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通知文件等。 (三)准则依据 1. 财政部财企[2004]20 号文《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和〈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的通知》; 2. 中评协[2007]189 号《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等 7 项资产评估准则的通知》(2007 年 11 月 28 日);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硅板块业务及相关资产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