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新材(600206)_公司公告_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同意将《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有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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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同意将《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有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前认可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9-19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同意将《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及有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的  事前认可意见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于 2014 年 9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审议《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关于标的资产评估相关事项的议案》等与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已将关联交易事项通知了我们,并提供了相关资料和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审核了《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以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有议案及相关文件。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本次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以及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克东、杨 光、曾一平  2014 年 9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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