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新材(600206)_公司公告_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1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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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1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4-04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201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由 5名委员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与《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2013 年,审计委员会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地履行了相关职责,现将 201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张克东先生、独立董事杨光先生、独立董事曾一平先生、董事熊柏青先生、董事黄松涛先生组成,其中张克东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5 名成员均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的工作。 二、 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3 年度,审计委员会召开 8 次会议,会议召开及审议议案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借次  审议议案  1、《关于公司<2012 年度内审部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2013.01.10 2、《关于公司<2013 年度内审部工作计划>的议案》  员会第六次会议  3、《关于公司<2012 年度反舞弊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 1、《听取 2012 年度生产经营情况报告》2013.01.10  员会第七次会议 2、《关于开展 2012 年度审计工作的议案》  1、《关于同意将公司 2012 年度财务报告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的议案》  2、《审计委员会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从事 2012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2013.03.18 3、《2012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员会第八次会议  4、《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1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201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预计 2013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 《关于同意将公司 2013 年度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提交2013.04.21  员会第九次会议 公司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2013.07.05 《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员会第十次会议2013.8.22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 《关于同意将公司 2013 年度半年度报告提交公司董  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事会审议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 《关于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审计报告的2013.8.23  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 《关于同意将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提交2013.10.27  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公司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1、定期报告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我们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和监管要求,切实履行了对公司的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及季度报告的审阅工作,并对定期报告的编制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对于年度报告的审计计划,并就审计的总体计划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并确定相关的时间安排。我们在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后与年审会计师加强沟通,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会再一次审阅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完整的和准确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和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在执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时,我们就审计范围、计划、方法等事项与立信进行了充分的沟通,认真督促注册会计师尽职尽责地进行审计,并确保如期出具审计报告。我们认为立信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因此,我们建议公司董事会续聘立信为公司 2014 年度审计机构。 3、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监督及评估工作指导情况 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5、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我们对日常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未发现关联交易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13 年,公司审计委员会依据《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履职,在年度报告的审计过程中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特长,有效协调了管理层、内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的相互沟通,确保了 2013 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在公司内部控制的运行与自我评价过程中,给予公司专业指导意见,协助公司持续健全内部控制,帮助公司整体提升运营质量。 2014 年度,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的监管要求与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勤勉尽责,发挥专长,持续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内控,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率与运营质量。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2014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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