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盈利预测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3] 第 723300 号 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及合并盈利预测附注 (2013 年 4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 目 录 页 次一、 审核报告二、 合并盈利预测表三、 合并盈利预测附注 1-29 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3]第 723300 号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编制的 2013 年 2-4 季度和 2014 年度合并盈利预测。我们的审核依据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11 号—预测性财务信息的审核》。贵公司管理层对该预测及其所依据的各项假设负责,这些假设已在附注“二”中披露。 根据我们对支持这些假设的证据的审核,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认为这些假设没有为预测提供合理基础。而且,我们认为,该预测是在这些假设的基础上恰当编制的,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基础的规定进行了列报。 由于预期事项通常并非如预期那样发生,并且变动可能重大,实际结果可能与预测性财务信息存在差异。 本审核报告仅供贵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重大资产重组事宜使用。我们同样将本审核报告作为贵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重大资产重组事宜所必备的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郭健 中 国上 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袁华伟 二〇一三年七月三十一日 审核报告 第 1 页 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合并盈利预测表编制单位: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预测期间:2013 年 2-4 季度、2014 年度 单位:元 项 目 2012 年度已实现数 2013 年 1 季度实现数 2013 年 2-4 季度预测数 2013 年度合计数 2014 年度预测数 一、营业总收入 2,034,901,061.33 260,327,556.30 443,821,252.56 704,148,808.86 775,579,557.39 其中:营业收入 2,034,901,061.33 260,327,556.30 443,821,252.56 704,148,808.86 775,579,557.39 二、营业总成本 1,728,107,689.71 236,957,224.19 402,204,251.93 639,161,476.12 709,693,126.99 其中:营业成本 1,334,854,659.21 195,987,234.72 318,981,562.92 514,968,797.64 570,490,067.08 营业税金及附加 330,482,666.78 28,566,575.49 59,291,162.75 87,857,738.24 93,914,506.95 销售费用 8,844,816.55 1,662,924.28 2,860,000.00 4,522,924.28 5,454,000.00 管理费用 42,796,043.44 9,137,069.00 16,973,513.21 26,110,582.21 32,114,138.56 财务费用 2,454,726.94 1,091,680.08 2,000,000.00 3,091,680.08 3,800,000.00 资产减值损失 8,674,776.79 511,740.62 2,098,013.05 2,609,753.67 3,920,414.4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6,648,295.7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73,441,667.35 23,370,332.11 41,617,000.64 64,987,332.75 65,886,430.40 加:营业外收入 2,119,466.12 862,968.99 862,968.99 减:营业外支出 2,955,526.9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72,605,606.57 24,233,301.10 41,617,000.64 65,850,301.74 65,886,430.40 减:所得税费用 65,806,015.72 3,991,708.14 6,418,922.94 10,410,631.08 10,396,624.46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06,799,590.85 20,241,592.96 35,198,077.70 55,439,670.66 55,489,805.94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07,405,886.77 20,646,519.00 35,300,606.22 55,947,125.22 55,091,074.36 少数股东损益 -606,295.92 -404,926.04 -102,528.52 -507,454.56 398,731.58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报表 第 1 页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 2-4 季度、2014 年度合并盈利预测附注 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盈利预测附注 本盈利预测报告是管理层在最佳估计假设的基础上编制的,但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 不确定性,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谨慎使用。一、 编制基础 本公司编制的 2013 年 2-4 季度和 2014 年度盈利预测是以 2012 年度和 2013 年 3 月 31 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基础,依据生产经营计划、营销计划、投资计划、资金使用计 划等资料,并以下文第二部分所述基本假设为前提本着谨慎性原则而编制的。编制本 盈利预测所依据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公司目前实际采用的和重组完成后拟采 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一致。本报告遵循了国家现有法律法规以及《企业会计 准则》及其补充规定。二、 基本假设 本公司盈利预测报告基于以下重要假设: (1)本公司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经济环境在预测期内无重 大改变; (2)本公司所遵循的税收政策不发生重大变化; (3)本公司适用的金融机构信贷利率以及外汇市场汇率相对稳定; (4)本公司能够正常营运,组织机构不发生重大变化; (5)本公司经营所需的原材料、能源、劳务等能够取得且价格无重大变化; (6)本公司制定的生产计划、销售计划、投资计划、融资计划等能够顺利执行; (7)本公司盈利预测期内对子公司的股权比例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8)本公司预测期内采用的会计政策及其核算方法,在所有重大方面均与本公司以前 一贯采用的会计政策及核算方法一致; (9)本公司及子公司所在行业的国家行业调控政策不发生重大变化; (10)无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对本公司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三、 盈利预测编制说明(一) 公司基本情况 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系 2001 年 12 月经中华人民共和 盈利预测附注 第 1 页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 2-4 季度、2014 年度合并盈利预测附注 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经贸企改(2001)1270 号”《关于同意设立有研稀土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由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北京科技风险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原名中国节能投资公司)、上海科维思投资有限公司及 甘肃稀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名为甘肃稀土公司)共同出资成立。2005 年 5 月增资 4,500 万元,其中: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增资 875 万元,中国铝业公司为新增股东, 投资金额为 3,625 万元,增资后本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各股东认缴注册资本 额和出资比例为: 出资人 出资金额(万元) 比例(%) 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 3,625.00 36.25 中国铝业公司 3,625.00 36.25 北京科技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100.00 11.00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 1,000.00 10.00 上海科维思投资有限公司 550.00 5.50 甘肃稀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1.00 合计 10,000.00 100.00 2012 年 6 月 28 日,本公司召开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中国铝业公司将所 持公司股份无偿划转给所属中国稀有稀土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该项股权划转。此次 变更后,本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人 出资金额(万元) 比例(%) 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 3,625.00 36.25 中国稀有稀土有限公司 3,625.00 36.25 北京科技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100.00 11.00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 1,000.00 10.00 上海科维思投资有限公司 550.00 5.50 甘肃稀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1.00 合计 10,000.00 100.00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00000000036165;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张少明; 注册资本:壹亿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所处行业:本公司属于稀土金属冶炼及加工的工业企业; 盈利预测附注 第 2 页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 2-4 季度、2014 年度合并盈利预测附注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稀土材料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稀土、有色金属的 销售;与稀土相关材料、设备的研制、销售;肥料的研究、开发、生产;化学试剂和 助剂、专项化学用品、信息化学品、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药剂材料的研究、开发、生产、 销售(危险化学品除外);稀土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实业投资;进出口业 务。(二) 公司编制盈利预测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 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 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 被合并各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本公司在合并日按照本公司会计 政策进行调整,在此基础上按照调整后的账面价值确认。 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 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 调整留存收益。 本公司为进行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 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 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 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 盈利预测附注 第 3 页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 2-4 季度、2014 年度合并盈利预测附注 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 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 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无形资产外的其他各项资产(不仅限于被购买方原 已确认的资产),其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 量的,单独确认并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无形资产,单独确 认为无形资产并按公允价值计量;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或有负债以外的其他各项负 债,履行有关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 单独确认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取得的被购买方或有负债,其公允价值能可靠计 量的,单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 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 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 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 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 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 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 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应当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 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5、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均纳入合并财务 报表。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 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 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 调整。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 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由本公司编制。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 盈利预测附注 第 4 页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 2-4 季度、2014 年度合并盈利预测附注 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响。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和损益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 和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 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 权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 期初数;将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将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 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在以前期间一直存在。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 表期初数;将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通过多次交易分 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 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 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 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则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 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 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 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 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 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 子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 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 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 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 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 盈利预测附注 第 5 页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 2-4 季度、2014 年度合并盈利预测附注 知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7、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 账。 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 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 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 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 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 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资本公积。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 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 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 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 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境外 经营的,按处置的比例计算处置部分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转入处置当期损 益。 8、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管理层按照取得持有金融资产和承担金融负债的目的,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 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 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 盈利预测附注 第 6 页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 2-4 季度、2014 年度合并盈利预测附注 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 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 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3)应收款项 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不包 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以向 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 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 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将公 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 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 投资损益。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 量。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 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 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盈利预测附注 第 7 页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 2-4 季度、2014 年度合并盈利预测附注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 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 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 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 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 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 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 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 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 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 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 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 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 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 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 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全部直接参考活跃市场的报价。 6)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 盈利预测附注 第 8 页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 2-4 季度、2014 年度合并盈利预测附注 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 计提减值准备。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 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 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 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9、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本公司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在资产负债表日 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本公司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 值之间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1000 万元(含)以上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按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 1 按信用期和账龄风险特征进行评估 组合 2 关联方组合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账龄分析法、其他方法) 组合 1 账龄分析法 组合 2 不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1.5 1.5 1至2年 5 2至3年 20 盈利预测附注 第 9 页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 2-4 季度、2014 年度合并盈利预测附注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3至4年 50 4至5年 80 5 年以上 100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账龄超过信用期时间过长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按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 10、 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 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 周转材料、委托加工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 (库存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采取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发出的实际成本。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 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 备。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1)产成品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 费用和相关税费后金额;(2)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当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 变现净值高于成本时按照成本计量;当材料价格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 于成本时,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 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3)持有待售的材料等,可变现净值为市场 售价。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的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和其他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盈利预测附注 第 10 页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 2-4 季度、2014 年度合并盈利预测附注 11、 长期股权投资 1)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 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 付合并对价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 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合并而支 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 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 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而 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 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 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 控制下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 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本公司将合并协议约定的或有 对价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 成本。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 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 始投资成本。 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 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 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