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新材(600206)_公司公告_有研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拟转让所持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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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研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拟转让所持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3-08-24
 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拟转让所持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 资 评 报 [2013]第 119号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 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拟转让所持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目录  目 录注 册 资 产 评 估 师 声 明 ................................................................................................ 1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书 摘 要 ................................................................................................ 2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书 正 文 ................................................................................................ 5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 ........ 5 二、评估目的 ................................................................................................................... 11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11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15 五、评估基准日 .............................................................................................................. 15 六、评估依据 ................................................................................................................... 15 七、评估方法 ................................................................................................................... 19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34 九、评估假设 ................................................................................................................... 35 十、评估结论 ................................................................................................................... 38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 40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42 十三、评估报告日 .......................................................................................................... 42资产评估报告书附件 ......................................................................................................... 44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I 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拟转让所持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声明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一、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方、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四、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 五、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拟转让所持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拟转让所持 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中资评报 (2013 )119号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和有研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国家关于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就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拟转让所持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的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了评估,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和负债实施了实地勘查、市场调查与询证;对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现状、财务及生产计划进行必要的调查了解;对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所提供的法律性文件、资产权属证明、财务记录、生产经营资料等相关资料进行了必要的验证核实,对委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 2013 年 3 月 31 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做出了公允的反映。现将资产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评估目的:根据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拟转让所持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这一经济行为之需要,对所涉及的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为该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二、评估对象: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 三、评估范围: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整体资产,包括全部资产与负债。 四、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五、评估基准日:2013 年 3 月 31 日 六、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七、评估结论:本次评估以资产基础法得出的结果作为本报告的最终评估结论。在持续经营前提下,截止评估基准日,资产基础法评估前账面总资产为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拟转让所持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108,075.37 万元,总负债为 13,042.69 万元,净资产为 95,032.68 万元,评估后的总资产价值为 120,077.97 万元,总负债为 13,042.69 万元,净资产为 107,035.28 万元,增值为 12,002.60 万元,增值率为 12.63%。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流动资产 94,257.74 98,855.92 4,598.18  4.88非流动资产 13,817.63 21,222.05 7,404.42  53.59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8,796.37 10,778.40 1,982.03  22.53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4,639.49 5,608.37 968.88 20.88 在建工程  - - - 工程物资  -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无形资产 19.87 4,473.38 4,453.51 22,413.24 开发支出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361.90  361.9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资产总计  108,075.37  120,077.97 12,002.60 11.11流动负债 12,603.99 12,603.99 - -非流动负债 438.70  438.70 - - 负债合计 13,042.69 13,042.69 -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95,032.68  107,035.28 12,002.60  12.63 八、报告提出日期:2013 年 5 月 31 日。 本评估报告使用者在应用本评估结论时应注意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本评估报告结论使用有效期为一年,自评估基准日起计算,超过一年需聘请中介机构重新对委评资产进行评估。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拟转让所持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本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为本报告书所列明的评估目的使用,以及送交资产评估主管机关备案使用。本报告书必须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作为相关经济行为的依据。 本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本机构不向他人提供或公开;除非事先征得本机构书面同意,对于任何其他用途、或被出示或掌握本报告的其他人,本评估机构均不予承认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评估报告内容的解释权属本评估机构,除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的特殊规定外,其他任何单位、部门均无权解释。 重要提示 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拟转让所持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拟转让所持  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中资评报(2013)119号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有研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拟转让所持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的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 2013 年 3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 本次评估是以股权转让为目的的资产评估,委托方为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和有研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产权持有者为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中国稀有稀土有限公司、北京科技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上海科维思投资有限公司、甘肃稀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 个股东方,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被评估单位,委托方以外的其他报告使用者为与本次增资经济行为有关的相关各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评估报告使用者。 (一)委托方之一概况 企业名称: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新外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张少明 注册资金:102665.80万元 经济性质:全民所有制 经营方式:生产、研制、销售、咨询、服务、进出口。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分析实验室》、《稀有金属》期刊的出版发行(仅限分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拟转让所持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支机构经营,有效期至2013年12月31日)。 一般经营项目:金属、稀有、稀土、贵金属材料及合金产品、五金、交电、化工和精细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电池级储能材料、电讯器材、机械电子产品、环保设备、自动化设备的生产、研制、销售;信息网络工程的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承接金属及制品分析测试;自有房屋和设备的租赁;进出口业务;广告发布。 (二)委托方之二概况 1、注册情况 名 称:有研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北京海淀区北三环中路 43 号 法定代表人:周旗钢 注册资金:21750 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2、经营范围: 单晶硅、锗、化合物、半导体材料及相关电子材料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相关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本企业及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出口业务等 (三) 被评估单位概况 1、注册情况 公司名称: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研稀土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新街囗外大街 2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1 亿元 法定代表人:张少明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2、经营业务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稀土材料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稀土、有色金属的销售;与稀土相关材料、设备的研制、销售;肥料的研究、开发、生产;化学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拟转让所持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试剂和助剂、专项化学用品、信息化学品;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药剂材料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危险化学品除外);稀土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实业投资;进出囗业务。 3、历史沿革 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研稀土)成立于 2001 年 12 月 21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出具国经贸企改[2001]1270 号《关于同意设立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由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简称有研总院)作为主发起人,联合北京科技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上海科维思投资有限公司、甘肃稀土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 2005 年 5 月,有研稀土 2005 年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有研稀土增发新股 4,500万股,每股认购价格为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复同意的 1.2624 元,此次增发新股后,有研稀土的总股本为 10,000 万股;同意中国铝业公司作为新股东,以出货币出资 4576.36 万元认购新增发股份中的 3,625 万股,溢价部分列人公司资本公积;有研总院出资人民币 1104.64 万元认购新增发股份中的 875 万股,溢价部分列入公司资本公积。 2010 年 6 月 8 日,有研稀土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将公司章程中的发起人“中国节能投资公司”变更为“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根据上述变更事项,有研稀土修改了公司章程,办理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2 年 6 月 28 日,有研稀土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国务院国资委2012 年 2 月 15 日作出的国资产权[2012]91 号《关于有研稀土国有股无偿划转的有关问题的批复》,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铝业公司将所持公司股份无偿划转给所属中国稀有稀土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中国铝业公司将所持有有研稀土3,625 万股股份无偿划转给所属稀有稀土。有研稀土根据上述事项修改了公司章程并办理了工更备案手续。 4、生产经营能力 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能力如下表所示:  产品名称 生产能力(吨/年) 生产部门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拟转让所持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轻稀土金属  2000  乐山有研中重稀土金属  220  金属合金事业部稀土铸锭合金  760  金属合金事业部钕铁硼速凝薄片 1500  廊坊关西荧光粉  50  发光事业部碘化物  0.2  发光事业部  合 计 4530.2 5、基准日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金额(万元) 股权比例(%)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  3625  36.25%中国稀有稀土有限公司  3625  36.25%北京科技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100  11.00%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  1000  10.00%上海科维思投资有限公司  550  5.50%甘肃稀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  1.00% 合计  10,000 100.00% 6、长期股权投资概况 企业共有 4 项长期投资,其中控股和参股长期投资各二项,具体见下表: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日期 投资比例% 投资成本 账面值中铝广西有色稀土开发有限公司 2011/7/18 10.00%  50,000,000.00 50,000,000.00乐山有研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 2006/8/28 71.36% 7,850,000.00 7,850,000.00江苏省国盛稀土有限公司  2005 年  20.00%  13,613,694.74 13,613,694.74廊坊关西磁性材料有限公司 2007/8/8 66.00%  16,500,000.00 16,500,000.00 控股投资企业概况: A、乐山有研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乐山有研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乐山有研”) 注册地址:峨边县沙坪镇羊竹坝路 13 号 注册资本:壹仟壹佰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宗安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拟转让所持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经营范围:稀土材料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稀土、有色金属的销售;与稀土相关材料、设备的研制;稀土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实业投资。 (3)历史沿革 乐山有研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系由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三个自然人股东共同出资,于 2006 年 8 月 28 日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的国有企业。乐山有研稀土金属及合金产能位居全国前十位,是西南地区最大的稀土金属及合金生产企业,项目采用绿色、环保的氧化物电解工艺,主要产品有金属镧、金属铈、金属镨、金属钕和镨钕合金等,2012年产量达到 1500 吨(以 REO 计),占四川省稀土金属产量的 80%以上,占全国稀土金属产量的 5%左右。  (4)近几年经营情况 近几年资产财务状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0 年 12 月 31 2011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3 月 31 日总资产 日  1,941.53  3,155.65  3,720.19  4,665.28总负债 1,298.64 1,635.49  2,449.29  3,547.78净资产  642.89 1,520.17  1,270.90  1,117.50 项目  2010 年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3 月 31 日主营业务收入 2,764.76  18,467.35  10,864.79 509.73利润总额 -266.77 1,144.32 -261.12 -153.40净利润 -266.77  877.28 -249.27 -153.40 (5)基准日股权结构 注册资本金 1100 万元,其中:公司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785万元 ,占股权比例为 71.37 %,陈久昌出资 245 万元 ,占股权比例为 22.27 %,谢军出资 70 万元 ,占股权比例为 6.36 %。 B、廊坊关西磁性材料有限公司简介 (1)注册情况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拟转让所持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公司名称:廊坊关西磁性材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廊坊关西公司) 注册地址:三河市燕郊镇兴都村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 2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张少明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经营业务范围:稀土磁体用速凝甩带合金的研发、生产;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法律、法规规定需先审批的项目,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3)历史沿革 本公司自 2007 年 8 月成立,主要生产钕铁合金、钕镝铁合金及合金加工业务,自 2011 年起全部业务是为钕铁硼合金速凝永磁片加工、钕铁合金加工,全部销售给母公司有研稀土公司。 (4)近几年经营情况  近几年资产财务状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0 年 12 月 31 2011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3 月 31 日总资产 日 2,381.22  2,460.09 2,489.60  2,505.63总负债  2.56  13.33 11.22  17.11净资产 2,378.66 2,446.75 2,478.38  2,488.53 项目 2010 年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3 月 31 日主营业务收入 889.65 490.38 358.97  89.74利润总额 31.39 91.89 43.88  13.53净利润 25.32 68.10 31.62  10.15 (5)基准日股权结构 注册资本金 2500 元,其中:公司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1650 万元 ,占股权比例为 66 %,日本先进材料株式会社出资 350 万元 ,占股权比例为14 %,日立金属株式会社出资 250 万元 ,占股权比例为 10 %,住金钼株式会社出资 250 万元 ,占股权比例为 10%。 7、有研稀土公司主要会计政策 企业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具体详见审计报告会计报表附注。 (三)委托方与被评估单位的关系 委托方有研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被评估单位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拟转让所持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份有限公司股权。二、评估目的 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拟转让所持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根据这一经济行为之需要,对所涉及的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为该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为截止评估基准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范围为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流动资产  94,257.74 非流动资产 13,817.63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长期应收款  -  长期股权投资  8,796.37  投资性房地产  -  固定资产  4,639.49  在建工程  -  工程物资  -  固定资产清理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油气资产  -  无形资产 19.87  开发支出  -  商誉 -  长期待摊费用  -  递延所得税资产 361.90  其他非流动资产 -  资产总计  108,075.37 流动负债  12,603.99 非流动负债  438.70  负债合计  13,042.69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95,032.68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拟转让所持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一)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 以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经评估机构核实后的会计报表、资产评估申报表作为本次资产评估账面价值的依据。 本次评估涉及的资产类型主要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递延所得税资产等。 (二)被评估企业不存在表外业务。 (三)账面资产没有根据以往资产评估结论进行过调账;本次评估前不存在不良资产核销或者资产剥离行为。 企业账面资产为原始购建时的历史成本。 (四)本次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资产概况如下: A、有研稀土公司 (1)存货类资产: 存货类资产账面金额 17,897.53 万元,计提减值准备 2,303.18万元,净值 15,594.34 万元,主要包括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产成品及在产品等等, 1)原材料主要是稀土氧化物:氧化镝、氧化镥、氧化铕;稀土金属金属镧及钪钠颗粒等主辅材料;氧化铕、金属镧部分计提减值准备; 2)委托加工物资产成品主要是稀土氧化物等; 3)在产品主要是镝镁合金、铽镁合金、氟化镝等; 4)产成品主要是金属钕、NdFe 合金速凝永磁片、钕铁硼合金速凝永磁片、DyFe 合金速凝永磁片、金属铽等;其中钕铁硼合金速凝永磁片(积压)、钕铁硼合金速凝永磁片、钒磷酸钇铕部分计提减值准备,钕铁硼速凝永磁片(次)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上述存货除少量计提减值准备外均为正常状态。 (2)房屋类资产:房屋类资产账面金额 605.22 万元,包括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等,其中房屋建筑物主要是荧光粉车间厂房、示范工程厂房、高纯稀土深加工厂房、钢结构简易厂房及水池,建筑面积 5045 ㎡,其中示范工程厂房、高纯稀土深加工厂房、钢结构简易厂房及水池未办证面积 3600m2,结构为砖混为主;房屋建筑物分别建成于 2001 年、2003 年、2005 年、2011 年。均处于正常使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拟转让所持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用状态。构筑物主要是地下循环水池、彩钢板房等。 (3)设备类资产: 设备类资产账面金额 4,034.27 万元,包括机器设备、车辆和电子设备,其中机器设备主要是 600 公斤 SC 炉、多功能无制冷剂磁测量系统、真空烧结炉、智能甩带炉、电感耦合等离子体源自发射光谱仪、X 射线荧光光谱仪、X 射线衍射仪、超高温氮化炉等设备;电子设备主要是办公用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空调等,车辆主要为办公用车,主要由别克轿车、英菲尼迪轿车、金杯客车以及叉车构成,上述资产于公司 2001 年以来陆续购建。 (4)土地使用权:纳入评估范围内的土地共一宗,账面金额 19.86 万元,面积3048.5 ㎡,位于三河市燕郊镇兴都村东,权属性质为国有出让,证载用途为工业用地。 (5)专利技术,截止评估基准日本次评估对象为有研稀土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的 229 项知识产权。按专利性质分为:6 项实用新型专利技术,223 项发明专利。其中已授权专利 121 项,正在申请尚未授权的技术 108 项。 委估的各项技术分别应用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中的不同环节,根据技术属性划分主要分为行业共性技术、材料和产品技术二大类;委估技术对应的产品系列可划分为碘化物、合金、金属、荧光粉产品四大系列。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技术共同作用于有研稀土公司所生产的四大系列产品,是企业的生产经营要素之一,能为企业带来预期收益。 B、乐山有研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 (1)存货类资产: 存货类资产账面金额 1,398.44 万元,主要包括原材料、在库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库存物资)、委托加工物资、产成品(库存商品)及在产品等等。 1)原材料主要是氧化镨钕、氟化铈、氧化镧、氟化锂、石墨阳极板、氟化镧等; 2)在库低值易耗品主要是铜焊阴极钨棒、工作服、周维德铁套、石墨电解槽等; 3)包装物主要是 80L 包钢桶、塑料袋; 4)委托加工物资主要是稀土氧化物;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拟转让所持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3)在产品主要是正在加工过程中的镨钕合金、金属钕(2N5)、金属铈加工等; 4)产成品主要是金属镧加工、金属钕(2N5)、自产金属镧等; 上述存货均为正常状态。 (2)房屋建筑物: 房屋类资产账面金额 1,854.72 万元,包括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等。房屋建筑物主要由配电室、厂房、宿舍楼、办公楼等构成,共计 7 项,建筑面积 10,102.14㎡,结构为砖混为主,房屋建筑物大部分建成于 2006 年。构筑物主要是零星水电工程、围墙、循环水池等。上述资产由于公司所在地多次暴发水灾,部分房屋建筑物被淹,机修、卫生间及新食堂为已拆除面积或损毁状态,共计面积448.03 m2,除已拆除面积或损毁状态外,处于尚可使用状态。 (3)设备类资产: 设备类资产账面金额 447.05 万元,其中机器设备共计 133项,主要设备有电力变压器、自动混料机、履带式抛丸清理机、电动葫芦、高压配电柜、低压配电柜、高频红外碳硫分析仪、打弧机、离心式水泵、IGBT 开关电源、综合除理塔、自动挡柴油叉车等;车辆共计 3 辆,由别克商务旅行车、丰田小轿车、摩托车构成;电子设备共计 24 台(个),主要有格力空调、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电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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