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新材(600206)_公司公告_有研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收购有研光电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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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研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收购有研光电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3-06-07
 有研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收购有研光电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有研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阅,事先认可本次关联交易,同意提交董事会表决,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收购有研光电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过全体独立董事的认可; 2、上述关联交易根据市场化原则运作,关联交易的价格是按照评估价格协商确定的,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上述关联交易及签订的相关协议体现了公平合理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公司关联董事就相关的议案表决进行了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同意本次关联交易。(本页无正文,系《有研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收购有研光电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独立董事签字: 张克东 杨 光 曾一平  2013 年 6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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