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以下简称“有研总院”)正在筹划涉及本公司的重大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 2013年 4 月 8 日起停牌。 有研总院承诺:有研总院将尽快确定是否进行上述重大事项,并于股票停牌之日起的 5 个工作日内(含停牌当日)公告并复牌。 特此公告。 有研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