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在审阅相关资料后,对公司八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关于向东北中小企业融资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申请担保并用公司资产为其提供反担保抵押的提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关于向东北中小企业融资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申请担保并用公司资产为其提供反担保抵押的提案》,该事项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有助于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情形,董事会审议表决等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 李 文 徐 燕 邓春杰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