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空调(600202)_公司公告_哈空调: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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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空调: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9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在审阅相关资料后,对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下列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同意《关于为仪征市永辉散热管制造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提案》;

(二)同意《关于为仪征市永辉散热管制造有限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提案》;

(三)同意《关于为仪征市永辉散热管制造有限公司向江苏仪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提案》。

我们认为: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其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有利于公司整体利益,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金额符合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能够及时掌握被担保公司生产经营、对外担保、其他债务、财务变化等情况,担保风险相对可控;董事会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李 文 徐 燕 邓春杰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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